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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1-08-20   信息来源:政府办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法》《劳动法》及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该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执行。

    (二)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调配、录用、聘用等工作,负责全县非师范类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人才交流和军转干部的安置。

    (三)负责全县政府部门机关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及干部的奖惩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科技人员工资管理和指导、职称评聘、技术考核。

    (五)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和劳动合同的鉴证。

    (六)负责职业介绍、登记、劳务输出和技术工的培训与考核。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干部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的审批。

    (八)综合管理全县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农保等社会保险工作,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组织推动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局内工作安排、总结、报告及有关公文、公函等文字材料。

    2、协助局长安排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并负责局务会记录等。

    3、协调、配合各股的工作,搞好上传下达、调查研究,组织好信息反馈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4、负责文件、报刊、杂志、机要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催办、督查落实等。

    5、负责局财务、车辆、劳资、文印、财产、文书档案和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后勤服务以及局领导安排的对外接待、社会性活动等内勤和行政事务性工作。

    6、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配审批工作。

    (二)干部股主要职责:

    1、负责政府部门机关股级干部的任免、以及干部的奖惩、调动。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

    3、负责干部的培训和干部统计工作。

    4、负责全县的人才交流及人才的档案管理。

    5、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

    6、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知识分子和科技干部的政策。

    7、负责对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资福利股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和管理。

    2、贯彻上级工资政策、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3、对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进行等级考核。

    4、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承办行政事业、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6、承办职工生、老、病、死、伤等手续。

    7、办理干部、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审批手续。

    8、依照有关政策办理干部、职工工龄的更改。

    9、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劳动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

    3、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4、对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进行培训、任命、考核、监督和管理。

    6、法律、法规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劳动争议仲裁股主要职责:

    1、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和劳动合同的鉴证。

    2、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开展工作。

    3、组织劳动仲裁庭和兼职劳动仲裁员的培训和办案工作。

    4、做好关于劳动争议来信来访的接洽处置工作。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审核、职工调出调入以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的支付工作。

    2、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审核、收缴、职工调出调入以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的支付工作。

    3、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登记、审核、收缴以及工伤待遇的支付工作。

    4、负责办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审核、收缴以及费用的支付工作。

    5、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审核、收缴以及购药、住院就医等费用结算工作。

    (七)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4050”困难群体的岗位开发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工作。

    2、负责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工作。

    3、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申报、收缴以及对失业职工的管理、救济工作。

    4、负责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及单位职工的培训工作。

    5、负责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怀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