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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扶贫政策汇编41条(三)
  发布时间:2017-12-26   信息来源:政府办

 

三.教育类
(八)、学前教育阶段
(1)、资助对象: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资助标准:每年每生500元
(3)、资助比率:受助儿童占在园儿童的10%左右
(4)、申请方式:每年9 月,学生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5)、审核单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审核确定,其余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进行评选
(九)、义务教育阶段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1)、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500 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
(3)、资助比率:全省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30%
(4)、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5)、审核单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审核确定,其余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进行评选
(十)、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 元,我市分1500元、2000元、4000元三档
(3)发放形式:按学期发放
(4)资助比率: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6%左右
(5)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6)审核单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审核确定,其余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进行评选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发放形式:按学期发放
(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600元
(3)申请方式:每年3月、9 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十一)、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河北省)
(1)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免学费2000元/年/人,免住宿费、教科书费8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人;中等职业免学费市区2300元/年/人、县区学校1600元/年/人。免住宿费、教科书费8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人;高等教育免学费专科5000元/年/人、本科4000元/年/人、研究生8000元/年/人。免住宿费、教科书费13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
(4)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申请
(5)审核单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审核确定
(十二)、高等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 元
(3)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1)贷款对象: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河北籍学生
(2)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3)贷款方式: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4)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5)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 月15 日到10 月15 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yd.hee.cn/)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十三)、雨露计划
1.享受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2.扶持期限:
(1)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2)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3.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秋两季,每学年1500元,一年补助两次。
4.申办程序:
(1)上网申报。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网址:www.yulujihua.com)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县级扶贫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5.申领方式: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6.政策依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
7.解释部门:怀安县扶贫办,联系电话:0313-781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