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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扶贫政策汇编41条(四)
发布时间:2017-12-26
信息来源:政府办
四.扶贫就业点扶持政策
(
十四)、
建设补助
新建扶贫就业点的,补助标准为800元/平方米;闲置房屋改建扩建扶贫就业点的,补助标准不高于300元/平方米,以实际改造费用为准。
(
十五)
、培训补助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技能培训,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在贫困人口接受培训达到熟练工技能水平、正式上岗一年后,给予入驻企业一次性补贴。
(
十六)、
租金减免
对于每15平方米吸纳就业人数达到1人以上、其中贫困人口占比30%以上的扶贫就业点,免除入驻企业5年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