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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乡村医生按有关政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留言内容: 依据国办发2015(1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5(71号)文,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张办字2016(1号)文张家口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冀卫发2016(33号)文,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实施意见要求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采取资助参保,发放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范围的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哪么自实施意见发布以来,根据我县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何时为符合条件的在职注册乡村医生全面落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留言者姓名: 刘伟 留言时间: 2017-06-21
受理状态: 政府办已办结
回复内容

刘伟您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我局已制定了《怀安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017年将逐步实施。对于你提到的“何时为符合条件的在职注册乡村医生全面落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内容,目前,大部分乡村医生都自愿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市均未出台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实施办法,据了解全市和周边省市也均未实行为符合条件的在职注册乡村医生全面落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县实施无依据,敬请谅解。 怀安县卫生局 2017年6月29日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7-07-05